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:
(一)全面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,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宣传,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。
(二)研究部署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改革措施,审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(三)健全校、系部语言文字工作组织,指导系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,检查系部语言文字工作成效。
(四)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。
(五)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建设,组织全校师生的普通话培训与水平测试工作。
(六)贯彻落实省、市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,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类语言文字竞赛活动。